隐私权政策规范

       台美购物商城(下称「本公司」)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,向您告知以下隐私权政策规范,若您勾选「我同意隐私权政策」,将表示您已同意本公司之隐私权政策,并同意本公司依以下告知事项,就您的个人资料进行搜集、处理及利用。您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提供相关个人资料,若您拒绝,本公司将可能无法执行本告知事项搜集目的之业务,致无法向您提供相关服务: 


    一、搜集目的和使用方式: 本公司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,为了提供您登录网站、索取资料、订阅资讯、反应意见、进行各种咨询等服务;或为了与您联系、行销(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及各项商品、活动、促销、优惠讯息之通知等)、执行消费者及客户管理分析、执行各种公司营业登记项目或组织章程所定业务范围内之必要行为,对您的个人资料进行搜集、处理、利用及国际传输。


    二、搜集之个人资料类别: 本公司向您搜集的个人资料,依据「个人资料保护法之特定目的及个人资料之类别」,包含但不限于识别类、特征类、社会情况、财务细节、商业资讯或其他等类别,例如姓名、行动电话、住家、办公室电话号码、E-mail、地址、身分证统一编号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间接识别您个人之资料。


    三、个人资料利用之对象、地区、期间和方式: (一) 对象:您所提供给本公司之个人资料,可能在搜集目的之范围内被分享给本公司之关系企业、其他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之机构、依法有调查权之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、或其他未受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限制之国际传输个人资料接收者。 (二) 地区:前开对象所在地及国际传输所涉地点,包含但不限于中华民国。 (三) 期间:包括个人资料搜集目的之存续期间、依相关法令或契约约定之保存期限、或本公司因执行业务所必须之保存期间。 (四) 方式:以自动化机器或其他非自动化之利用方式,包括但不限于以书面、电话、简讯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网际网路、纸本或其他基于搜集目的且合于当时科学技术之适当方式,对您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搜集、处理及利用。


    四、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3条,您得就个人资料行使以下权利 本公司对您的个人资料,将采行妥适安全之措施加以保护,并避免被不当使用。您可随时透过本公司官方网站揭露之通讯方式,就您提供的个人资料行使下列权利:(1)请求查询或阅览;(2)制给复制本;(3)请求补充或更正;(4)请求停止搜集、处理及利用;及(5)请求删除。


    五、本告知事项暨同意书之修订 本公司有权随时修订本隐私权政策之告知事项暨同意书,并于修订后公布在本公司官方网站(网址:www.tustshop.com),敬请随时查阅。若您有任何问题,敬请透过本公司官方网站揭露之通讯方式进行联系,我们将尽快为您服务。如果对我们处理客户隐私或投诉的方法有任何不满, 请发电邮至xmcbb.mall@gmail.com联络我们。